據了解,全市14家行業(yè)主管部門在19個領域出臺42項個人信用積分激勵措施,積極推進個人信用積分管理應用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發(fā)布會公布了制發(fā)個人信用積分管理辦法,明確了個人信用信息的概念和信息報送的路徑,個人信用積分的分值范圍為0至1000分之間。按照個人信用積分的得分從高到低,分為六個信用級別,即信用極好、信用優(yōu)秀、信用良好、輕微失信、信用較差、信用極差。據了解,個人信用積分實施動態(tài)管理,可通過參加志愿服務、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活動獲得加分提升,也可通過行政處罰、黑名單等不良信息進行減分處理。個人信用積分的應用載體,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人群可采取不同的激勵措施和應用場景。
我市在確定開展個人信用積分建設相關工作后,啟動“個人信用積分名稱征集活動”,向社會公開發(fā)布了《佳木斯市個人信用積分名稱征集啟事》,根據公眾投票結果,結合評審意見,最終確定“信用佳分”正式作為我市個人信用積分名稱。
據市營商環(huán)境建設監(jiān)督局相關人員介紹,在前期試點應用的基礎上,我市將個人信用積分工作擴大推廣至全市域內開展,強化誠信行為激勵,為守信者提供重點支持和優(yōu)先便利。
來源:佳木斯日報
https://www.sohu.com/a/550995561_12112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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