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征集信息 > 金點子 詩詞 對聯(lián) 小說 劇本 征文征集
第十一屆揚子江詩學獎征集活動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410     更新時間:2023-08-22    截止日期:2023-09-30
  “揚子江詩學獎”自創(chuàng)辦以來,已歷十屆,在詩歌界多年持續(xù)反響強烈,成為中國新詩獎項中的重要品牌。
  2023年在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間節(jié)點,為推動新時代詩歌創(chuàng)作和詩歌評論的繁榮發(fā)展,進一步發(fā)揮優(yōu)秀詩歌作品、詩歌評論在謳歌新時代、溫潤心靈、啟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自即日起,第十一屆揚子江詩學獎面向海內(nèi)外征集作品。
  一、組織機構(gòu)
  (一)指導單位
  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
  (二)主辦單位
  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揚子江詩刊
  中共張家港市委宣傳部
  張家港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二、獎項設置
  “揚子江詩學獎”詩歌獎(詩歌作品)3-4名
  “揚子江詩學獎”詩評獎(詩歌評論)1-2名
  三、參評要求
  1、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間在國內(nèi)省級及以上報刊公開發(fā)表的詩歌作品或詩歌評論,申報時須寄發(fā)表刊物原件及參評作品復印件三份,填寫《第十一屆揚子江詩學獎申報表》,附百字個人簡介、姓名、有效聯(lián)系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歡迎自薦和推薦他人作品。
  2、參評詩歌獎:提交的參評詩歌作品為一組新詩(長詩亦可),不少于150行。
  3、參評詩評獎:詩歌評論為單篇評論,不低于5000字。
  4、參評者年齡不限。
  5、參評作品如有抄襲或侵權,責任由參評者自負。
  四、評獎方法
  由主辦單位聘請著名詩人和評論家組成評委會,評出獲獎作品。
  五、時間安排
  申報作品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截稿(以當?shù)剜]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不收電子稿件。
  信封上注明“第十一屆揚子江詩學獎”。
  六、投稿地址
  地址:江蘇省張家港市范莊路101號報業(yè)大廈輔樓文聯(lián)309室
  聯(lián)系人:殷麗潔
  電話:0512-58220801(辦)
  七、申報表下載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進入下載鏈接,提取碼為“jssx”。
  揚子江詩刊
  中共張家港市委宣傳部
  張家港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2023年8月21日

https://mp.weixin.qq.com/s/-9s1Aj3TKxqpiIdq7axzGQ


威客碼頭 征集論壇
  • 論壇精華
  • 頂尖文案
  • 經(jīng)典設計
  • 綜合薈萃
  • 資訊聚焦


征集推薦 進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進入倒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