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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嘉陵江文學獎”征稿啦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412     更新時間:2023-06-02    截止日期:2023-08-31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四川省作家協會、南充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四川省作協創(chuàng)作研究室、四川省作協創(chuàng)作聯絡部、中共南充市委宣傳部、南充市文聯、南充市作家協會;
  協作單位:川渝嘉陵江流域沿線23個縣(市、區(qū))文聯、作協。
  征集范圍
  在川、渝嘉陵江流域沿線23個縣(市、區(qū))出生或工作、生活的作家。分別為:
  (一)四川省嘉陵江流域沿線17個縣(市、區(qū))
  廣元市:昭化區(qū)、朝天區(qū)、利州區(qū)、劍閣縣、蒼溪縣;
  南充市:高坪區(qū)、嘉陵區(qū)、順慶區(qū)、閬中市、南部縣、儀隴縣、蓬安縣、西充縣、營山縣;
  廣安市:武勝縣、岳池縣;
  達州市:渠縣。
  (二)重慶市嘉陵江流域沿線6個區(qū)
  合川區(qū)、北碚區(qū)、沙坪壩區(qū)、渝北區(qū)、江北區(qū)、渝中區(qū)。
  作品時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經國家批準的出版社、期刊首次公開出版或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文學作品。
  作品體裁及主題
  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文學評論。作品需反映嘉陵江流域人文歷史、自然風光、民風民俗、傳統非遺和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發(fā)展成就、人民踔厲奮發(fā)的精神面貌等。作品主題積極向上、內容健康,富有較高藝術水準和時代氣息。
  征集時間
  2023年5月30日至8月31日(以郵戳時間為準)。
  特別說明:不接受評獎年限內已獲國家級文學獎項的作品申報。
  獎項設置及獎金
  (一)主獎:設嘉陵江文學獎·小說獎、散文獎、詩歌獎、報告文學獎、文學評論獎5類。每類作品評獎1部,共5部獲獎作品,每部獎金3萬元。
  (二)優(yōu)秀作品獎:設嘉陵江文學獎·小說優(yōu)秀作品獎、散文優(yōu)秀作品獎、詩歌優(yōu)秀作品獎、報告文學優(yōu)秀作品獎、文學評論優(yōu)秀作品獎5類。每類評獎2部(篇、首),共10部(篇、首)獲獎作品,每部(篇、首)獎金5000元。
  評委構成
  由組委會邀請國內知名作家、詩人、編輯家、教授組成。
  征集要求
  (一)申報作品應有利于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文化,有利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于增進文化自信自強,有利于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主獎參評作品為評獎年限內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經國家批準的國家級期刊、出版社首次公開發(fā)表或出版的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集、散文(散文集)、詩歌(詩集)、長篇報告文學(或報告文學集)和文學評論(或文學評論集);優(yōu)秀作品獎參評作品為評獎年限內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經國家批準的省級及以上期刊首次公開發(fā)表的長篇小說(13萬字及以上)、中短篇小說、散文(5000字以上)、組詩(不少于100行)、報告文學和文學評論作品(5000字以上)。
  (三)本次作品征集只接受協作單位團體申報,每個協作單位申報作品分門類不超過2件。不接受個人直接向組委會申報作品。被協作單位推薦的參評作者須填寫《首屆嘉陵江文學獎申報表》一式2份,并提供電子文檔。
  圖書參評作品須提供樣書原件10本、作品電子文檔。
  報刊發(fā)表參評作品須提供報刊原件1份,發(fā)表(選載)報刊封面(報頭)、版權頁、目錄頁、作品正文(超5頁拍照前5頁)的原件掃描件1份及復印件9份,電子文檔(JPG格式照片),作品全文電子文檔。所有電子文件請以文件夾形式打包并標注作品名。
  各協作單位對本地作品進行初選并簽字確認后,快遞至四川省南充市惠民街南充日報社大樓14樓市作協評獎辦。
  公布和頒獎時間
  2023年9月,由首屆嘉陵江文學獎組委會對外公布獲獎作品名單,并于10月在南充市舉行頒獎典禮。
  聯系方式
  投稿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惠民街南充日報社大樓14樓首屆嘉陵江文學獎組委會;
  郵政編碼:637000;
  電子郵箱:670242934@qq.com;
  聯系人:劉海,電話:
  說明:本次征稿獎勵活動所有解釋權歸嘉陵江文學周組委會。
  嘉陵江文學獎申報表
  嘉陵江文學周組委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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