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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化州精神核心內容征集活動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7440     更新時間:2022-10-10    截止日期:2022-12-31
  新時代的化州已經站上了新的起點,走上了新的征途,
  迎來了新的發(fā)展階段,為進一步提升全市人民的精氣神,豐富化州的人文內涵,外樹形象、內聚人心、鼓舞士氣、引領發(fā)展,現(xiàn)面向社會征集化州精神核心內容。
  一、活動主辦單位
  化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
  二、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郵寄作品時間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三、征集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且未對外公開發(fā)表,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況。
  (二)應征作品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準確把握化州獨特的經濟、社會、人文、歷史元素,具備鮮明“化州個性”。
  (三)應征作品要體現(xiàn)化州歷史底蘊、文化涵養(yǎng)、人文特征,蘊含化州奮斗歷程、未來發(fā)展目標及人民的夢想追求。與化州的歷史文化、自然環(huán)境相符合,與外部形象相協(xié)調,與發(fā)展目標相適應,展現(xiàn)化州人獨有的優(yōu)秀品格和精神風貌。
  (四)應征作品要體現(xiàn)廣大干部群眾的意愿,得到市民廣泛認同。
  (五)應征作品要語言精煉,言簡意賅,易懂易記,沒有歧義,易于被接受和傳播,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和號召力。作品形式不限,原則上字數(shù)控制在20字之內,后附簡明扼要的創(chuàng)作思路及詮釋說明。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征集,國內外關心、支持化州城市發(fā)展的個人和組織均可參加。
  五、投稿方式
  (一)每件應征作品應填寫《化州精神核心內容征集報送表》,須準確填寫應征者真實姓名(單位名稱)、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相關信息。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機構公章。集體應征者,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署名。
  (二)網絡投稿郵件標題、郵寄信件封面請寫明“化州精神核心內容征集”字樣。網絡投稿發(fā)至郵箱xcug7363601@163.com。信件郵寄地址:廣東省化州市府大樓六樓東市委宣傳部新聞宣傳教育股,郵編:525100,聯(lián)系人:呂埡弟。聯(lián)系電話:7363601。
  六、評選及獎項
  應征作品將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為初評、網絡投票、復評三個階段。
  初評階段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初評,選出化州精神核心內容作品30條??倲?shù)不足30條的,根據作品質量確定優(yōu)秀作品條數(shù)。
  網絡投票階段開設網絡投票窗口,動員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初評的優(yōu)秀作品進行投票。網絡投票環(huán)節(jié)禁止一切惡意刷票的不正當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復評階段結合網絡投票情況,由評審專家集中評審并確定獎勵名單。本次征集活動獎勵獲優(yōu)勝獎的18條化州精神核心內容,并頒發(fā)證書等獎勵。
  七、有關事項
  (一)中共化州市委宣傳部擁有對征集獲獎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署名權、商標權等),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并有權在相關活動中使用(包括展覽、出版物、宣傳品、媒體、網絡宣傳等),不另付稿酬。
  (二)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資格,已發(fā)放獎金、證書應全部追回。獲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應征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征作品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
  (三)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等其他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市文明委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集體申報應該明確到具體申報人(聯(lián)系人)。應征者一經投送作品,即視為認同本征集活動之約定。
  (五)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不具備應征資格。
  (六)本活動一切解釋權歸市文明委所有。
  化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表格可根據樣式自制)

https://mp.weixin.qq.com/s/RjkoDpFUnZBWsh0k6qU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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