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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第十一屆(2017-2020)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的通知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8210     更新時間:2021-03-22    截止日期:2021-05-31
  現(xiàn)將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征集參評作品事宜公告如下:

  1

  評選體裁、門類

  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評選體裁、門類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科幻文學、幼兒文學。為鼓勵文學新人,設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

  2

  征集范圍

  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應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公開出版和發(fā)表,出版和發(fā)表地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符合評選體裁、門類要求的兒童文學作品。

  各體裁、門類作品均以單行本參評,須具有圖書在版編目(CIP)數(shù)據(jù),出版時間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結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內創(chuàng)作的作品須占總字數(shù)的三分之一以上,若書中未予明確標識,須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寫作或首次發(fā)表的日期,由推薦單位證明屬實,加蓋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體裁合集參評。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為各體裁、門類的兒童文學短篇作品,字數(shù)不超過1萬字,作者出生日期應在1985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創(chuàng)作的兒童文學作品,以漢文譯本參評。

  3

  征集辦法及時間

  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征集工作由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負責。

  中國作家協(xié)會各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各專業(yè)少年兒童出版社、報刊社及出版兒童文學作品的其他出版社、報刊社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薦參評作品。

  符合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提出參評要求,評獎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

  中國作家協(xié)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可推薦各體裁、門類及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限額8部(篇);出版社可推薦各體裁、門類參評作品,專業(yè)少年兒童出版社限額8部,其他出版社限額3部;報刊社可推薦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專業(yè)少年兒童報刊社限額3篇,其他相關報刊社限額1篇。

  各單位按要求填寫推薦作品目錄及參評作品推薦表,加蓋公章,推薦表須由作者在相關欄目內簽字。相關表格可登錄中國作家網www.chinawriter.com.cn下載。(點擊“閱讀原文”直達網站)

  參評作品每部(篇)須寄送樣書15冊(份)。

  參評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須同時提供作者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注明用于參評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并簽署日期。

  紙質推薦作品目錄、參評作品推薦表各一份,寄送評獎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至指定郵箱。有關材料和樣書特快專遞寄至評獎辦公室,在郵件外部標明參評類別,如“小說”、“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勿用包裹。
  參評作品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以紙質材料寄出時間為準。

  參評作品目錄經初步審核后公示。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參評條件,評獎辦公室取消有關作品的參評資格。

  4

  評獎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xié)會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郵編:100013

  電話:010-64489729、64489815、64489978

  聯(lián)系人:納楊、王清輝、聶夢

  郵箱:etwxj2021 163.com

  對各推薦單位和作者的協(xié)作支持,謹致衷心感謝!

  附表一: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目錄

  附表二: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

  附表三: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參評作品推薦表

  中國作家協(xié)會

  第十一屆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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