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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2020年麋鹿文學獎詩歌獎參評作品征集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100     更新時間:2020-02-04    截止日期:2020-05-31
麋鹿文學獎是國內(nèi)唯一跨省的區(qū)域性文學類獎項,自從2020年起,每年針對一個體裁進行評獎。2020年評獎詩歌獎1名,詩歌提名獎2名;2021年評獎小說獎1名,小說提名獎2名;2022年評獎散文獎1名,散文提名獎2名。依次循環(huán)。
征集評選范圍
2020麋鹿文學獎詩歌獎作品征集啟事一.征集時限2020麋鹿文學獎詩歌獎評選對象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在大陸報刊(含內(nèi)刊)公開發(fā)表的詩歌作品

二.獎項設置2020麋鹿文學獎詩歌獎評選獎勵詩歌獎一名、詩歌提名獎兩名、石首文壇孺子牛獎一名

三.評選標準麋鹿文學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和文學性統(tǒng)一的原則。獲獎作品應具有強烈的時代精神、鮮明的時代特色、濃郁的生活氣息和深厚的思想底蘊,滿足廣大讀者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對反映新時代現(xiàn)實生活、塑造新時代新人形象、表現(xiàn)湘鄂邊區(qū)人民奮發(fā)有為精神面貌的優(yōu)秀作品,予以重點關注,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推動文學創(chuàng)新,鼓勵具有湘鄂邊氣質(zhì)、兩湖氣派,富有藝術感染力的作品。評獎堅持統(tǒng)一標準,不搞平衡,寧缺毋濫,以保證麋鹿文學獎的純潔性

四.征集辦法1. 本次參評作品采取由作者申報與讀者、協(xié)會或刊物編輯部推薦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凡投遞到指定郵箱的作品均視為申報2. 本次參評均采取自愿,凡投遞到郵箱的作品一律視為作者同意的行為,評委會不承擔侵權等責任

五.作品要求1. 所參評作品必須是工作、生活在湘鄂邊區(qū)之臨湘、岳陽樓區(qū)、華容、南縣、安鄉(xiāng)、澧縣、石門、五峰、宜都、赤壁、通城、監(jiān)利、松滋、公安、荊州區(qū)、石首等地作者的作品2.2020.麋鹿文學獎詩歌獎(含散文詩)可以單篇或組詩參評。組詩為佳3.2020麋鹿文學獎詩歌獎單首在50行以內(nèi),組詩在250行以內(nèi); 散文詩在2000字以內(nèi)

六.截止時間參評作品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以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

七.參與方式1. 參評作品請用小四號楷體字,以文檔、附件格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mlwxj2019@163.com。恕不接受其它賜稿方式2. 作品郵件時,煩請附上作品原載報刊的清晰照片3. 另請附作者個人簡介及通訊方式

八.獎勵標準評獎結(jié)束,評委會將舉行頒獎典禮,對所有獲獎者頒發(fā)獎金、頒授獎章;詩歌獎獎金基數(shù)暫定為5000元,詩歌提名獎獎金暫定為2000元,孺子牛獎獎金暫定為5000元。 屆時如有變化,會提前公布

九.評獎進度1. 作品征集:1月1——5月31日,動員、收集、核實、確認、分類、匿名、編號2. 評選階段:6月1——20日,第一次評選、第二次評選、公示結(jié)果接受監(jiān)督、公布結(jié)果3. 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擬于2020年端午節(jié)前后舉行4. 頒獎地點:頒獎典禮暫定在石首舉行

十.評獎紀律為確保評獎結(jié)果的公平公正性。本屆麋鹿文學獎各獎項的評委將堅持統(tǒng)一評獎標準,并公開評委名單和評獎結(jié)果

禁止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評委會成員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jié)果的不正當言行,評委或作者不得有串票和買票等破壞公正公平原則的言行,如有發(fā)現(xiàn),相關人員的相關資格將自動消失

十一.活動組織

指導:湖南省常德市作家協(xié)會 湖北省咸寧市作家協(xié)會主辦:湘鄂邊文學編輯部 石首文藝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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