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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烏縣巾幗志愿者品牌名&尋烏縣家庭教育品牌名征集活動開始啦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470     更新時間:2024-11-19    截止日期:2024-12-06
  為關于婦女兒童和婦聯(lián)工作的重要論述,充分展示我縣巾幗志愿服務和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特色及成效,進一步推動我縣巾幗志愿者服務和家庭教育指導項目品牌化,即日起,尋烏縣婦聯(lián)、尋烏縣巾幗志愿者協(xié)會、尋烏縣家庭教育指導中心面向全社會分別公開征集尋烏縣巾幗志愿者、尋烏縣家庭教育品牌名稱。
  01
  征集內(nèi)容
  1.尋烏縣巾幗志愿者品牌名稱
  2.尋烏縣家庭教育品牌名稱
  02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03
  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全社會進行征集,個人或組織均可參與。
  04
  征集要求
  1.分別以巾幗志愿者、家庭教育為核心,結合我縣歷史文化底蘊進行歸納提煉;
  2.具有地域辨識度,特色鮮明,寓意深刻,導向正確,朗朗上口,易于傳播;
  3.名稱要求原創(chuàng),易于推廣,實用性強,可在活動、宣傳等方面使用。
  05
  投稿方式
  參與者將“品牌名稱+簡單釋義”(備注參與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到尋烏縣婦聯(lián)郵箱xunwufulian@163.com,郵件統(tǒng)一命名為“征集投稿——尋烏縣巾幗志愿者品牌名稱”或“征集投稿——尋烏縣家庭教育品牌名稱”。咨詢電話:0797-2843305。
  06
  獎項設置
  如經(jīng)采用,將分別贈送精美禮品一份~
  07
  注意事項
  1.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投稿人須自行保留原稿,以備查證;
  2.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名稱不能同全國范圍內(nèi)其他品牌產(chǎn)生沖突,作品若發(fā)生版權或其他法律糾紛,應由作者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3.應征作品一經(jīng)錄用,活動主辦方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享有該作品的發(fā)表、修改、復制、使用、經(jīng)營等各項權利,不再向應征作品作者支付任何費用,且有權對名稱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4.應征作品中如出現(xiàn)相同作品,以先發(fā)出稿件作品作為評選作品(以郵件投稿發(fā)出時間為準);
  5.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通知所有條款,尋烏縣婦聯(lián)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https://mp.weixin.qq.com/s/aT3Tbu9ivZyjdNPsdMXF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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