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征集信息 > 字畫展 書法 篆刻 繪畫 美術 書畫征集
“大金湖杯”海內外書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啟事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230     更新時間:2024-07-03    截止日期:2024-09-15

  福建泰寧,千年古縣、人文薈萃,素有“漢唐古鎮(zhèn)、兩宋名城”之美譽。泰寧是一方紅色熱土,是全國21個原中央蘇區(qū)縣之一,留下許多革命歷史遺跡;泰寧是一處生態(tài)福地,是首批國家生態(tài)文明建設示范縣;泰寧是一座旅游城市,擁有大金湖、尚書第等知名景點,榮獲了世界自然遺產、世界地質公園和國家5A級景區(qū)等頂級旅游桂冠。為深入學習貫徹文化思想,大力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緊抓國鐵集團對口支援和省直有關單位掛鉤幫扶重大機遇,扎實推進泰寧老區(qū)蘇區(qū)振興發(fā)展,促進三明革命老區(qū)高質量發(fā)展示范區(qū)建設,決定于2024年舉辦“大金湖杯”海內外書法篆刻作品展,現(xiàn)面向海內外書法界征稿。
  一、組織單位
  指導單位
  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主辦單位
  福建省書法家協(xié)會
  泰寧縣人民政府
  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振興辦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承辦單位
  泰寧縣政協(xié)
  中共泰寧縣委宣傳部
  三明市書畫院(市美術館)
  三明市書法家協(xié)會
  泰寧縣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泰寧縣中央蘇區(qū)振興發(fā)展辦公室
  二、組織評審機構
  組委會:由主辦、承辦、協(xié)辦單位共同組成,負責書法展組織、領導工作。
  評審委員會:由福建省書法家協(xié)會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三、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
  四、征稿要求
  1.內容:書寫主辦方提供的“歷代名人題詠泰寧相關詩、詞、文選,及征聯(lián)作品”(見附件1)。篆刻作品含指定內容與自選內容兩個部分。
  篆刻創(chuàng)作指定內容(四選一或以上):
  (1)靜心泰寧
  (2)大金湖
  (3)一片丹霞飛不去
  出處:明-顧圣之《丹霞巖》
  (4)山水之勝冠于諸邑
  出處:宋-李綱《瑞光巖丹霞禪院記》
  應在落款處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應保持內容的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
  2、類別:投稿作品分為書法、篆刻兩個類別。
  3、規(guī)格:
  (1)書法:投稿作品尺寸不超過六尺整張(180cm×97cm),一律為豎式。小字類(單個字徑一般在2cm以內)作品尺寸不超過4尺整張(138cm×69cm),一律為豎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過35cm,長度不超過248cm。冊頁作品成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正文5-12開(10-24頁)。所有作品請勿裝裱(冊頁、手卷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2)篆刻:印蛻6-12方,附兩枚以上邊款,作者自行制作印屏,尺寸為四尺對開豎式(另紙附釋文)。獲獎、入展者須在評審結束后提供作品中(主辦方指定內容)1方原石由承辦單位收藏。未寄交原石者視為放棄獲獎、入展資格。
  4、數(shù)量:每位作者可同時投書法、篆刻作品各1件,請一次性寄出。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事宜。
  5、信息填寫:(1)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作品名稱、作品規(guī)格、作品書體等。(2)請認真填寫《“大金湖杯”海內外書法篆刻作品展登記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作品釋文,隨作品一并寄出。
  6、書寫材料:投稿作品提倡使用高質量的宣紙、專業(yè)書法用紙進行創(chuàng)作,本次比賽不接收非紙絹類材料創(chuàng)作的書法作品。來稿請勿機裱托膜。
  7、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請用掛號或快遞寄出,并請在外包裝上注明“大金湖杯”字樣。
  五、征稿時間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9月15日截稿(以當?shù)剜]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六、收件地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qū)列東街道東新一路雙園新村58幢三明市書畫院(三明市美術館)
  收件人:張丹紅
  電話:
  郵編:365000
  七、評審及獎勵辦法
  1、評委會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2、本次活動擬評出參展作品120件,入圍作品100件。并從參展作品中評出“大金湖杯”獲獎作品8件,每件獎金10000元(稅后);提名獎12件,每件獎金3000元(稅后);入展作品100件,每件收藏費500元。入圍作品不發(fā)收藏費。實際入展入圍數(shù)量根據(jù)評選情況可適當調整。由主辦單位向作者頒發(fā)獲獎、入展、入圍證書和作品集一冊。
  3、福建省籍非省書協(xié)會員獲獎、入展,可作為申請加入省書協(xié)會員的條件之一(1次)。入圍可作為申請入會條件的0.5次。
  4、所有展覽作品由泰寧縣人民政府收藏,并擁有出版和處置的權利。
  5、開幕式期間,邀請部分獲獎作者代表參加。
  八、展覽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1月
  地點:福建省三明市書畫院
  時間:2024年12月
  地點:福建省畫院
  九、其他事項
  1、本次征稿免收評審費。
  2、投稿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由本人獨立完成,代筆、臨摹、抄襲、集字等均屬違規(guī)行為,違規(guī)者取消獲獎、入展、入圍資格。
  3、限于人力,投稿作品均不退還,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同并遵守本啟事各項要求。
  4、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主辦方。
  5、投稿咨詢人:
  歐陽藍偉,電話
  傅宏志,電話:
  “大金湖杯”海內外書法篆刻作品展組委會

  2024年7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UHeieAuoI3pLjUIXsJZedQ


威客碼頭 征集論壇
  • 論壇精華
  • 頂尖文案
  • 經(jīng)典設計
  • 綜合薈萃
  • 資訊聚焦


征集推薦 進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進入倒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