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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贛東學院校歌歌詞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110     更新時間:2023-11-28    截止日期:2023-12-27
  為進一步凝練和弘揚贛東學院精神,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充分展示學校辦學成就、厚植校園文化底蘊、凝聚事業(yè)發(fā)展共識、激發(fā)師生奮進熱情,經研究,決定開展校歌歌詞征集工作?,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征集對象
  全校師生
  二、征集時間
  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
  三、作品要求
  1.遵循黨的教育方針,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擔當與使命。
  2.立意高遠、簡潔生動、激昂有力、催人奮進,反映我校的歷史變遷、文化傳承、地域特點、辦學特色和發(fā)展目標,集中體現我校校風、教風、學風“精氣神”,具有較高的藝術表現力和感染力。
  3.篇幅適中,句式整齊,詞句精當、沒有歧義,優(yōu)美大氣,朗朗上口,易于傳唱;避免與其他學校校歌雷同。
  4.主標題自擬,副標題為“贛東學院校歌”。對歌詞寓意作詳細說明,若引用典籍需注明出處。
  5.校歌歌詞確定后,我校將聘請專業(yè)作曲人員進行譜曲,形成贛東學院校歌。
  四、評選流程
  1.初評。學校組織專家對征集的稿件進行初評。
  2.復評。入圍作品將在贛東學院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fā)布,在廣泛征求師生員工意見后,組織專家復評,確定擬采用作品,提交學校審定。
  3.公布。評選結果將通過贛東學院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公布。
  五、權責聲明
  1.來稿必須為未公開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如涉及抄襲、侵權及其他違法行為均由作者本人承擔責任。
  2.作品自入圍之日起,在其著作權保護期內,作者對被采納作品享有署名權,該作品的復制權、發(fā)行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其他各項財產權利均轉讓歸贛東學院所有,贛東學院有權在中國領域內及國外的必要范圍內行使上述各項權利。凡入圍者,均視為作者同意贛東學院或其授權的第三方在不改變作品原意或實質內容的前提下,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必要及適當修改。
  3.凡入圍者,均視為同意我??梢詫⒆髌钒l(fā)布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
  六、投稿要求
  1.電子投稿。作品以WORD電子文檔方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gandongxueyuan@163.com,郵件標題需注明“校歌歌詞征集”字樣。
  2.投遞作品請附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實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3.學校簡介、校訓等內容請瀏覽贛東學院官網(www.gdc.edu.cn);所有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4.聯系人:陳老師,電話:07948339809

  附件(可下載):贛東學院校歌歌詞征集表

https://mp.weixin.qq.com/s/9_XcgHeG8S0ZlaNj6U01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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