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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公開有獎征集標識和廣告語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840     更新時間:2024-05-17    截止日期:2024-06-30
  一、引言
  作為長三角生態(tài)綠色一體化發(fā)展示范區(qū)“一廳三片”的重要組成部分,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總規(guī)劃面積21.23平方公里,以科技服務、創(chuàng)新研學、生態(tài)文旅為主導功能,建設成為一體化示范區(qū)特色交通樞紐和綜合服務中心、長三角智慧創(chuàng)新節(jié)點、江南水鄉(xiāng)文旅中心和生態(tài)宜居水城??苿?chuàng)新城依托蘇州南站高鐵樞紐,打造示范區(qū)內最主要的對外交通門戶,形成一個展現樞紐經濟特征、集聚文教科創(chuàng)產業(yè)、具有現代風尚、人文生態(tài)相融的特色高鐵小鎮(zhèn)。為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長三角投資發(fā)展(江蘇)有限公司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標識(LOGO)和廣告語。
  二、征集項目
  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標識(LOGO)、廣告語,二者可分開投稿。
  三、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社會廣泛征集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標識(LOGO)及廣告語,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
  五、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作品,且從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被其他征集、比賽活動錄用。應征人應保證作品不侵犯知識產權及包含肖像權、姓名權在內的其他在先權利,權屬清晰、無版權或其他權利爭議,可附版權局網站申請證明文件等原創(chuàng)證明材料。
  2.應征作品內容應健康向上、傳遞正能量,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3.標識設計和廣告語應能準確反映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的特色以及發(fā)展前景,充分體現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整體定位,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吸引力和傳播力,適合在多種介質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廣告語一般不超過12個字。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活動采取電子投稿的征集方式,應征作品需由作者本人上傳,來稿郵件主題請注明“作者姓名+手機號+蘇州南站科創(chuàng)新城標識(廣告語)征集”,附件需含《報名表》(已填寫并簽字的掃描件)、投稿作品、《著作權確認書》(見附件二)(已填寫并簽字的掃描件)。
  2.投稿電子郵箱:szronghu@126.com,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0512-60900630。
  3.《報名表》(見附件一)中的“創(chuàng)意說明”主要闡述創(chuàng)意思路、理念和含義,以簡潔為宜;設計者提交的信息應當與事實相符,一旦發(fā)現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參評資格無效;
  4.設計作品方案(包括核心設計方案和初步擴展應用方案)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以A4幅面白底繪制,設計尺寸120mm×120mm;設計者需同時提供可供輸出的電子文件,存儲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文案作品方案以word格式提交。
  6.若提交多件作品,每件作品獨立編號;多人創(chuàng)作作品,由創(chuàng)作者共同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創(chuàng)作者若為機構,由法人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并加蓋機構公章。
  七、作品評審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相關領導、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標識、廣告語)分別進行評審,評選出獲獎作品。
  評選結果將公布在吳江區(qū)人民政府網(www.wujiang.gov.cn)、“長三角融湖”微信公眾號。
  八、獎項設置
  本次標識和廣告語征集活動依據評審結果設有優(yōu)勝獎、入圍獎。具體獎項設置如下:
  標識獎項設置
  優(yōu)勝獎1名,獎金50000元;
  入圍獎20名,每名獎金2000元。
  廣告語獎項設置
  優(yōu)勝獎1名,獎金30000元;
  入圍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
  備注:
  1.以上獎金均為稅前金額,以人民幣計算,稅費自理。獲獎者應按照主辦方及其授權經辦機構要求提供領獎所需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票、獲獎主體信息證明、收款賬戶信息等),活動主辦方收齊材料并確認后支付相應的獎金。有關獎金支付至指定賬戶后視為履行全部支付義務,賬戶信息錯誤等原因導致未能收款等全部后果由獲獎人自行承擔。
  2.參賽團隊所獲獎金歸團隊成員所有,團隊內部自行協商分配,主辦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若出現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主辦方以收到時間為依據,確定有效應征作品;投稿時間排序在先的應征作品為有效應征作品。
  九、特別聲明
  1.所有參與者應保證其為提交作品的合法擁有者,具有自主版權,并保證其提供的上述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應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請確保已經閱讀并且愿意遵守相關規(guī)則,合法使用圖片資料等素材,任何違反本次征集活動規(guī)則或導致任何法律糾紛及社會輿論的作品,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即全額追回。如出現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糾紛,由應征者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主辦方不承擔因此引發(fā)的任何法律責任。
  2.獲獎公示后獲獎者在提交獲獎作品源文件及著作權授權相關協議時須提供真實正確的信息資料。
  3.征集活動評選出的“優(yōu)勝”獎、“入圍”獎獲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長三角投資發(fā)展(江蘇)有限公司)所有。主辦方有權對“優(yōu)勝”獎、“入圍”獎等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無需獲得作者的單獨同意。有權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權:享有對所屬獲獎作品方案進行發(fā)表、媒體報道、網絡推廣、文創(chuàng)產品開發(fā)、信息網絡傳播、再設計、生產、包裝、銷售、展示、出版和宣傳等權利,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若主辦方需對“優(yōu)勝”獎、“入圍”獎獲獎作品進行進一步完善或開發(fā)、設計周邊產品等,獲獎作者需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
  4.征集活動期間及宣傳傳播周期內(自征集公告開始之日起一年內),長三角投資發(fā)展(江蘇)有限公司享有對全部參賽作品進行宣傳、報道、展示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主辦方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征集作品轉讓、復制、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fā)行、許可使用等。
  5.參加者在活動結束后請注意查收獲獎信息,自獲獎名單公示之日起15日內未能聯系上的,視為獲獎者自動放棄本次活動中產生的全部權益,主辦方可以自行使用其參與作品。由此產生的糾紛,由獲獎者承擔全部責任。
  6.參與者同意,在征集活動期間及宣傳傳播周期內,不將參與作品發(fā)布到任何其他第三方平臺。
  7.凡是通過本次征集活動報名并上傳作品的參與者,視為已經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活動規(guī)則中的全部內容,若發(fā)生包含著作權糾紛及其他糾紛,一切以征集活動規(guī)則為準。如本次活動實施方案有未盡事項,由主辦方解釋和協商處理,主辦方保留最終解釋權。

  8.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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