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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村(居)兒童主任統(tǒng)一身份形象標識征集活動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170     更新時間:2023-10-15    截止日期:2023-10-28
  兒童主任是村(居)民委員會中負責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的人員,是黨和政府政策的傳遞者、兒童的守護者。為加強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廣泛宣傳兒童主任工作,激發(fā)兒童主任身份認同感和職業(yè)榮譽感,進一步提升村(居)兒童主任的影響力和社會知曉度,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江蘇省村(居)兒童主任身份形象標識。
  一、征集范圍和時間
  征集范圍: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凡有意愿的單位、團體和個人均可參與。
  征集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截止時間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征集要求
  (一)主題特色鮮明。應征作品應結合兒童主任崗位職責特點,反映兒童關愛和保護元素,體現(xiàn)兒童主任是“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扎進泥土的人的精神寓意,展現(xiàn)時代特征、精神風貌、江蘇文化特色和深厚底蘊。
  (二)具有較強的辨識度和感染力。應征作品力求構思新穎、創(chuàng)意獨特、簡明易記、通俗易懂,形式端正莊重,色彩搭配適宜,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具有較強的藝術表現(xiàn)力和視覺感染力。
  (三)適用各類宣傳載體的推廣運用。應征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應用性強,適合用于各類常用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chuàng)作要求,滿足各種材質的制作(印制)需求,適合運動中安全佩戴和長期固定懸掛。
  三、提交作品要求
  應征者可提交多份應征作品,需同時提交應征表、應征作品紙質版本(1份)和電子版本。紙質版本應打印或繪制在A4規(guī)格的紙上,電子版本應為矢量圖,存儲為JPEG格式。提交的紙質版本和電子版本作品均要求為彩色圖案,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應征表、應征作品紙質版本請通過EMS郵寄指定地址,電子版本發(fā)送至指定郵箱,標題注明“作者姓名(單位)+兒童主任身份形象標識設計征集”。
  四、評選方式
  江蘇省民政廳將組建專家評審組,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參選作品進行集中評審,從中評選出8件入圍作品通過“江蘇民政”官方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上進行展示,并接受網(wǎng)絡投票。綜合專家初評和網(wǎng)絡投票情況,最終選定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作品,擇優(yōu)確定一件為江蘇省村(居)兒童主任統(tǒng)一身份形象標識。
  五、獎項及獎金設置
  本次活動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1個,分別獎勵人民幣5000元、2000元、1000元;優(yōu)秀作品5個,分別獎勵人民幣500元。
  六、其他事項
  1.應征作品一經(jīng)采用,其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江蘇省民政廳所有,未經(jīng)江蘇省民政廳授權,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使用;江蘇省民政廳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完善。
  2.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制作,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chǎn)權。如因應征作品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被取消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3.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應征者不得自行發(fā)布、發(fā)表應征作品,不得參加同類性質的作品征集活動。一經(jīng)采用,其所有權和使用權均歸江蘇省民政廳所有。
  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江蘇省民政廳。
  七、投稿方式
  聯(lián)系人:江蘇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王雄力
  電話:025-83590472
  郵箱:2489595294@qq.com
  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qū)中山北路277號1502室
  附件:
  江蘇省村(居)兒童主任統(tǒng)一標識征集活動應征表.docx
  江蘇省民政廳

  2023年10月13日

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3/10/13/art_55002_11039324.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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