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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川文旅IP宣傳話題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450     更新時間:2023-08-24    截止日期:2023-08-31
  為進一步樹立劍川文化和旅游更加鮮明的主題IP,以更直觀形象的方式宣傳劍川文旅特色魅力,提升劍川文旅品牌知名度和認同感,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劍川文旅IP宣傳話題,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nèi)容
  劍川文旅IP宣傳話題
  二、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均可參加。
  三、征集時間
  (一)8月24日—8月31日作品征集
  (二)9月1日—9月3日專家評審
  (三)9月4日—9月9日公示
  四、征集要求
  IP宣傳話題要能夠高度概括劍川文旅特色優(yōu)勢,充分反映劍川對外宣傳形象,具有較高的匹配度、較強的感染力和較好的傳播力,適用于各平臺文旅宣推營銷需要。話題以文字形式呈現(xiàn),需主題鮮明,精煉簡短,且附不超過500字的創(chuàng)意說明。
  五、投稿方式
  征集作品只接受電子文件。投稿人需按要求填寫《劍川文化和旅游形象宣傳語征集表》(附件1)和《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附件2),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后上傳,文件夾命名規(guī)則為:劍川文化和旅游IP宣傳話題+作者姓名+聯(lián)系電話,發(fā)送至郵箱:jcwtj377@163.com。
  六、獎項設(shè)置
  作品征集后,將組織專家進行評選,設(shè)入圍獎10名,評選結(jié)果將在“劍川文旅”公眾號進行公布。劍川縣文化和旅游局將對入圍作品的作者頒發(fā)入圍證書。
  七、活動聲明
  (一)參選作品應(yīng)為原創(chuàng),禁止抄襲,且不得與劍川以往宣傳口號標語重復(fù)雷同。如投稿內(nèi)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郵件的時間先后為準,取先投稿者作品。
  (二)此次活動入圍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自評選結(jié)果公布之日起均歸劍川縣文化和旅游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圍作品時,不再支付任何費用,作者不得將作品另作他用。
  (三)主辦方在作品評選階段,有權(quán)進行適當修改或?qū)Σ贿m合的內(nèi)容進行直接刪除。對于被選中的作品,有及時通知作者及對其進行修改優(yōu)化的權(quán)利。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報名費,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還,投稿人均被視作認可上述聲明內(nèi)容。
  (五)征集活動解釋權(quán)歸劍川縣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
  1.劍川文旅IP宣傳話題征集表
  2.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
  劍川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E3KXjABz9lVSRfEiV7FG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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