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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征集,宿遷湖濱公安吉祥物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78450     更新時間:2022-03-09    截止日期:2022-03-22
  人民衛(wèi)士
  為民服務
  魚水相依
  嗨!“才子”請留步!
  叫我干啥?
  宿遷湖濱公安需要你!
  我們正在尋找一個專屬于宿遷湖濱公安的吉祥物
  Ta,或可愛暖萌,或英俊瀟灑,或……
  總之,讓人一眼看到就會不由驚呼
  原來,我們要的,就是Ta!
  聽說你,創(chuàng)意無限、才華橫溢
  那么,現(xiàn)在,請拿起你的筆
  畫出你心中湖濱公安的吉祥物
  你的作品不僅有可能成為
  湖濱公安官方正式的吉祥物
  更有萬元獎金等你拿
  心動不如行動,快快來吧……
  為打造平安湖濱名片,踐行生態(tài)旅游警務理念,讓廣大市民更了解公安,增強全體公安民警、輔警人員的歸屬感和榮譽感,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qū)分局面向全國征集“湖濱公安吉祥物”。
  主辦單位: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qū)分局
  征集內容·要求
  1、充分體現(xiàn)公安工作特色和湖濱新區(qū)旅游元素,設計具有人文特色、親民形象的湖濱公安吉祥物。內容為動漫形象,可選擇動物、植物、人物或其他自創(chuàng)形象。吉祥物應具有擬人化特征,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與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配套運用。名稱應富有特色、便于發(fā)音、沒有歧義、簡潔易記。
  2、設計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抄襲。同時,應避免與其他吉祥物雷同的設計。應征作品設計內容說明應闡述其設計思路、理念和名稱含義,應字跡清晰,表述完整。
  征集時間·范圍
  (一)征集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
  (二)投票時間:2022年3月25日至31日
  (三)結果公布時間:2022年4月上旬
  (四)活動征集范圍:面向全國征集,集體和個人均可參賽投稿。
  評審流程
  初步篩選
  公開征集結束后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
  對提交作品進行初選
  產生入圍作品
  公眾網評
  產生的入圍作品
  通過“宿遷湖濱警方”微信公眾號”
  開展線上投票活動
  最終評定
  根據專家打分(占80%)
  及網評排名得分(占20%)
  綜合得分
  最終評選出“湖濱公安吉祥物”
  我們會通過“宿遷湖濱警方”“速新聞”“宿遷手機臺”等新媒體平臺公布“湖濱公安吉祥物”最終獲獎名單。
  評委會成員由相關專家和主辦單位代表組成。
  獎項設置
  一等獎1個
  獎勵人民幣5000元和獲獎證書
  二等獎2個
  各獎勵人民幣1500元和獲獎證書
  三等獎3個
  各獎勵人民幣500元和獲獎證書
  優(yōu)秀獎若干,各獎勵人民幣200元
  投稿方式·投稿途徑
  1、以電子稿形式提交,作品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源文件(PSD/AI等)。
  2、投稿者除須提交設計圖稿外,還須簽署《湖濱公安吉祥物征集活動承諾書》,并附有個人簡介(100字以內)和作品創(chuàng)意說明(500字以內),個人簡介須注明本人姓名(或公司、團隊的名稱)、地址、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電子郵箱等信息;創(chuàng)意說明須詳細闡述作品設計的創(chuàng)意基礎和蘊含寓意。
  發(fā)送報名相關資料和圖片等到郵箱:
  sqhubingongan@126.com
  版權界定
  (一)原創(chuàng)界定。投稿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未在其他征集活動中獲獎或在媒體上公開發(fā)表,擁有完全的知識產權。所有應征作品概不退還,創(chuàng)作者請自留底稿。
  (二)所有權界定。此次參賽獲獎作品的知識產品、所有權、修改權和解釋權均歸本次活動主辦單位所有。獲獎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征集及評選結果公布后,未入圍的作品即可自行處理。
  (三)保密界定。應征者應在作品征集期間對參與本次活動所提交的與作品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資料或信息。
  注意事項
  (一)投稿作品必須為未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嚴禁剽竊他人作品,否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作者承擔。所有參加活動的稿件,創(chuàng)作人自留底稿。
  (二)作品必須如實、完整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及《應征者承諾書》,并隨作品一起發(fā)送,否則當無效作品處理;以單位名義參賽的或者由單位統(tǒng)一組織參賽的,必須由單位統(tǒng)一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一件作品均需單獨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和《應征者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不能在作品之中打公司水印或“樣本”等字樣。
  (三)投稿者接到入選通知后需按時提供作品原件,逾期未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凡因提交的個人信息不全面而影響聯(lián)絡,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四)獲獎作品的所有權、版權均屬主辦方。主辦方恕不承擔任何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責任。
  (五)如遇到同名同姓、一稿多次提交的,均采納第一個投稿人的作品(按作品提交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如不同作者提交的作品、標志出現(xiàn)相同,評委將結合創(chuàng)作介紹進行評定(按作品提交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
  (六)應征者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獲獎者獎金個人所得稅需自理。
  (七)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八)本活動的投稿人均被視認可上述聲明內容。
https://mp.weixin.qq.com/s/-d7tHidb1v9nNY-Xd7_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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