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提升寧夏普法宣傳教育影響力、傳播力,打造寧夏普法形象IP,形成多形式、多平臺、時間長、宣傳角度新、內容有深度、傳播有廣度的普法熱潮,形成寧夏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樹立寧夏及吳忠普法的品牌形象,增強公民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推進自治區(qū)“八五”普法文藝宣傳工作,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舉辦“寧夏普法標識、形象IP創(chuàng)意設計大賽”。
一、活動名稱
普法標識、形象IP創(chuàng)意設計大賽
二、活動主題
創(chuàng)意塑造寧夏法治宣傳形象
三、活動目的
以大賽為紐帶,匯聚創(chuàng)意設計資源,提升創(chuàng)意水平,搭建交流協(xié)作平臺,促進成果轉化,樹立寧夏和普法品牌形象。
四、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自治區(qū)司法廳
承辦單位:吳忠市司法局
執(zhí)行單位:寧夏報業(yè)傳媒集團會展有限公司
五、作品征集要求
1.參賽對象
面向全國征集寧夏普法宣傳二次元動漫人物形象設計、寧夏普法宣傳標識形象設計、吳忠普法宣傳標識形象設計。文創(chuàng)作品均可以單位和個人名義參賽。
2.征集內容
(1)寧夏普法宣傳二次元動漫人物:要求符合司法宣傳教育主題,作者需對作品進行命名并闡述設計理念及說明,人物形象要緊密結合普法工作實際,平易近人,聰明睿智。
(2)寧夏普法宣傳標識:要求符合法治宣傳教育主題,體現(xiàn)寧夏本土特色,簡潔時尚,辨識度高,符合意識形態(tài)要求。
(3)吳忠普法宣傳標識:要求符合法治宣傳教育主題,體現(xiàn)吳忠地域特色,簡潔時尚,辨識度高,符合意識形態(tài)要求。
3.作品要求
參賽作品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生態(tài)文明理念,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參賽作品必須符合本次大賽的主題和征集方向。自主研發(fā)、設計和生產的原創(chuàng)作品,參賽者須保證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完全充分的知識產權,不存在知識產權侵權或任何其他侵權行為。凡曾經參加過同類活動并獲獎的作品不予評獎。
(1)所有參賽報名作品須按要求以電子文檔格式通過大賽專屬郵箱上傳提交。所有參賽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設計,在發(fā)送作品時需提交版權證明(含作品照片),知識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參賽者須在所提交參賽文件中提供作者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作品名稱、設計理念、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
(2)作品版面大小為A3(297mm×420mm)圖幅,橫構圖,JPG格式,精度300dpi;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0M。
(3)單件作品參賽提交圖片不超過5張,系列作品提交圖片數量不超過8張。(其中:1張圖片需體現(xiàn)作品全貌;其余圖片要求多角度、有參照物、盡可能體現(xiàn)作品原貌。)
(4)每件參賽作品需附上設計說明,明確闡述作品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200字以內)。
六、獎項設置
分別設立“寧夏普法宣傳二次元動漫人物”形象IP設計組;寧夏普法標識設計組;吳忠普法標識設計組;一、二、三等獎和優(yōu)秀獎
1.一等獎每組1名,共3名,獎金各8000元;
2.二等獎每組2名,共6名,獎金各3000元;
3.三等獎每組3名,共9名,獎金各2000元;
4.優(yōu)秀獎每組10名,共30名,頒發(fā)榮譽證書。
(備注:以上獎金均為稅前,獲獎者需自行支付獎金稅金。)
七、截稿日期
2023年11月1日開始至2024年3月1日截止(延期至3月31日截止)。
八、承諾、保證與權利約定
參賽者提交作品即視為同意作出如下相關承諾、保證,并與大賽主辦方、參與方達成如下相關約定。
(一)保證作品原創(chuàng)、不侵權
所有(個人或團隊參賽者)參賽作品,除內容必須符合本屆大賽的主題外,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fā)表,未參加過其它比賽。參賽者保證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完全充分的知識產權,保證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
(二)承諾承擔侵權的責任和后果
1. 參賽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譽權、著作權、肖像權等所有法律問題承擔法定、約定義務,并承擔對相關權利方包括第三方的違約、侵權等法律責任。
2.參賽者不能做出原創(chuàng)和不侵權承諾與保證的。應在提交作品時做出聲明并由大賽主辦方當即記錄在案,參賽者承擔參賽作品被大賽主辦方拒絕接受的后果。
3.參賽者提交的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存在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為,大賽主辦方有權退回作品、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獲獎證書,并有權在有關媒體公布其侵權行為。
4.大賽主辦方因使用參賽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權主張而導致處罰、經濟或名譽損失的,該作品的參賽提交者應對主辦方進行充分、及時、有效的經濟補償并通過報刊和網絡媒體聲明道款、為主辦方消除不良影響。
(三)其他約定
1.大賽主辦方,相關媒體有權將參賽作品用于與本次大賽相關的宣傳、展示及宣傳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報酬。
2.最終確定為寧夏普法宣傳二次元動漫人物形象、寧夏普法宣傳標識、吳忠普法宣傳標識的作品,版權歸大賽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享有其知識產權、商業(yè)化開發(fā)使用權等權利。
3.在進行評審之前,參賽者可向大賽主辦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撤回其參賽作品。
4.大賽獎項評定數量視參賽作品質量而定,允許部分獎項空缺:若對獎項結果有任何爭議,一切均以組委會審定結果為準。對于所有獲獎作品,獎金個人所得稅自理。
九、投稿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郭老師
聯(lián)系電話:18015389215(微信同號)
投稿郵箱:zjdszp@163.com(來稿請注明“普法標識、形象IP創(chuàng)意設計大賽"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