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圍和對象
全國范圍內具備創(chuàng)編能力的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均可參與本次征集活動。
二、主辦單位
黔東南州文體廣電旅游局。
三、活動時間
作品征集:2024年7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內容
1、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投稿的作品必須以主辦方發(fā)布到網上的44首黔東南原生態(tài)歌曲旋律為主基調進行改編或原創(chuàng)的歌曲。(下載方式:在黔東南州文體廣電旅游局微信公眾號回復關鍵詞“歌曲音頻”即可獲取下載鏈接或民族原生態(tài)·錦繡黔東南”2023歌曲征集音頻鏈接:https://pan.baidu.com/s/1WTjPleTMVBDwdrtiCzScPw?pwd=1111 提取碼:1111)
2、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少數民族文化發(fā)展和傳承相關指示精神,結合黔東南州少數民族原生態(tài)文化為創(chuàng)作導向。
3、作品要表達黔東南各族兒女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的中心思想以及黔東南各族兒女熱愛生活的真實情懷,同時要融入黔東南州原生態(tài)音樂和民族文化元素。
4、作品要體現歌唱錦繡黔東南的特色文化和綠水青山,展現黔東南“兩個寶貝”(自然珍寶和文化瑰寶)以及豐富多彩的旅游資源,具有較強的民族性和原生態(tài)音樂特征性。
(二)作品形式
以黔東南原生態(tài)音樂旋律為元素,作品可為獨唱歌曲、重唱歌曲、小組唱歌曲、合唱歌曲,演唱語言可分為苗語、侗語、普通話,曲風不限,每首作品時長3至5分鐘。
(三)版權清晰
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且未在國家、省、州、市(縣)級活動中發(fā)布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guī)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如參加征集活動的作品發(fā)現侵權、冒用、抄襲等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擔。
五、報送要求
作者投稿作品須為完整的歌曲作品,填報原創(chuàng)音樂作品表(附件1)以及提供作品歌詞、曲譜和錄制小樣(MP3或WAV格式),詞、曲譜A4排版存放于同一個文件夾內,文件夾命名為音樂作品標題—作者姓名—聯(lián)系電話,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郵件到指定郵箱。團隊、個人參評作品數量不限,若投遞多個參賽作品,請將不同作品資料分開發(fā)送。
聯(lián)系人:王再婷
聯(lián)系電話:13985273415
投稿郵箱:472324470@qq.com
六、評選方式
作品評選采取初選、復選兩個階段進行。評選結束后,將在黔東南州文體廣電旅游局微信公眾號、官網進行公布,詞、曲作者可自行查詢評選結果。
七、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從征集的原創(chuàng)音樂作品中評選出25個優(yōu)秀作品。
一等獎1首,獎金5萬元。
二等獎2首,獎金各3萬元。
三等獎3首,獎金各1萬元。
優(yōu)秀獎19首,獎金各5千元。
八、投稿須知
(一)主辦方對本次征集活動中獲獎作品無償享有以下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復制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匯編權、發(fā)行權、攝制權,無償享有出版的權利,有對其進行修改的權利以及對所收到獲獎作品的原件或復制件無償享有所有權,投稿者不得因主辦方使用、修改作品向主辦方或者與主辦方相關的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和責任。
(二)投稿者在活動期間須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準確有效,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投稿者原因無法與之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投稿者自負。最終結果公示后,主辦方將致電聯(lián)系獲獎者。
(三)特此聲明,在活動期間,主辦方有權將投稿歌曲在國內外用于本次活動的各項宣傳活動,包括線上、線下及與其他第三方組織聯(lián)合舉辦的展演、公共宣傳推廣等非營利性活動,且無需事先通知投稿的機構、團隊或個人。
(四)凡投稿者均視為同意并遵守活動主辦方的一切規(guī)定及要求,同時投稿者保證主辦方行使上述第(一)、(三)款規(guī)定的權利不損害第三方的權利,否則造成主辦方損失由投稿者承擔,其他未盡事宜及活動變動情況以具體通知為準。
(五)為保障作品能更好的宣傳推廣,凡獲獎作品,需與主辦方簽訂《意識形態(tài)安全承諾書》和《黔東南州原創(chuàng)音樂作品征集活動作品授權書》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征集表下載↓
http://xi9xo.cn.docx